北林区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唯一的市辖区,位于黑龙江省中部,地处东经126°25′—127°27′与北纬46°19′—47°09′之间。北与绥棱县、海伦市为邻,东与庆安县毗连,南与哈尔滨市的巴彦县和呼兰区隔泥河相望,西南与兰西县交界,西与望奎县以呼兰河、诺敏河为界。面积2743平方千米,总人口88万人(2010年)。2013年,北林区生产总值实现83亿元,同比2012年增长13.5%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.6亿元,同比2012年增长30%。财政收入74008万元,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2111万元,分别比2012年增长33.8%和20.7%。
北林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
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?
债权转移时,从权利通常随主债权一并转移,但若从权利专属于原债权人,则不转移。
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,一般归新债权人。
因为受让人获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,而债权产生的利益就属于从权利。
比如原本金和利息债权转让后,新债权人能得到本金和后续利息。
但要是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,利益归属就按约定来。
案情回顾:
小高对小何享有本金及利息的债权。小高将该债权转让给小问,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,但协议未明确后续利息归属。之后小何偿还本金时,小高认为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自己,而小问则主张利息应随债权一同转移归自己所有,双方为此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债权转移时,从权利也随之转移,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。债权产生的利息属于从权利范畴,本案中小高将债权转让给小问后,小问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。
2、由于双方在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利息仍归小高,所以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新债权人小问所有。